重刑犯医院治病脱逃 拘留所长因失职罪获刑

2013年01月31日17:07  中国新闻网 微博

  中新网韶关1月31日 (李凌 汪次安 刘晓虹) 广东南雄市拘留所所长张某在送生病的重刑犯到医院救治期间,因看管不严,导致该犯潜逃。广东始兴县人民法院31日通报,该院以失职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

  被告人张某原系南雄市拘留所所长,拘留所与看守所合署办公后,张某主要负责看守所医疗相关工作。2012年9月8日19时许,该所值班民警巡仓时,重刑犯邓国勤(因故意伤害罪获刑15年)反映自己肾绞痛,要求前往医院就医。

  值班民警于是打电话向已下班离所的张某报告并通知看守所医生。张某得知情况后,指示民警罗某打“120”要求派救护车接邓国勤到南雄市人民医院急救中心治疗。在获悉“120”救护车已全部出诊后,张某又指示罗某驾驶警车将邓国勤押送至医院急救中心治疗,并安排留所服刑人员彭某春等协助随车押送,张某则自行前往医院。

  当晚20时20分左右,罗某驾驶警车将邓国勤等人送至市人民医院急救中心并与张某汇合后,罗某即驾车返所,由张某在医院继续看守。邓国勤在医院输液治疗期间,由于张某不认真履行看管职责,严重不负责任,致邓国勤于当晚23时脱逃,至今仍未抓捕归案。

  发现邓国勤逃跑后,张某立即打电话向看守所领导汇报,协助公安干警追捕邓国勤,并于2012年9月9日到南雄市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

  始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在押送犯人出所就医期间,不认真履行看管职责,致使在押人员脱逃,其行为已构成失职罪,但其案发后主动投案,据此,该院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完)

(原标题:重刑犯医院治病脱逃 拘留所长因失职罪获刑)

(编辑:SN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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